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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市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4-02-20 00:00:00 10:35 来源:区应急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起,至2013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唐璐,联系电话:65090134 

一、概述

2013年,我局继续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月、城乡结合部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安全生产示范城区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烟花爆竹审批销售等一批重点工作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

截至2013年底,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3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均为业务动态类信息。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基础上,加大本局外网的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工作动态、通知通告、专题工作、安全生产标准化专栏、烟花爆竹专栏等栏目发布信息,方便群众随时查阅、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单位2013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答复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依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10294号),自201091日起,朝阳区统一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工作。

2013年,由于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涉及收费等情况。

四、咨询情况

2013年,本单位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0人次;电话咨询0人次;网上咨询0人次。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其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侧重点,加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二是积极探索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等方面下功夫。三是在我局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或加强我局与其他单位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交流,夯实基础,拓宽思路。

今后,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要求逐项落实各项工作,主动接受区政府信息办的指导,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委办局、街道和地区办事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先进做法和经验,细化信息公开分类,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全力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

 

 

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