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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北京市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3-03-18 00:00:00 10:35 来源:区应急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11日起,至20121231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关 健,联系电话:65090131。

一、概述

2012,我局继续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结合安全生产年、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专项治理、工业标准化建设、烟花爆竹审批销售等一批重点工作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

截至2012年底,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单2012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法规文件类信息1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1.7%;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9%;业务动态类信息5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5.4%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增加了本局外网的工作动态和通知通告栏、政府信息公开栏、信息查阅点等。在便民服务上做了烟花爆竹销售网点报名审批期间专门开辟了信息公开大厅的信息公开点等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单位2012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答复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依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10294号),自201091,朝阳区统一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工作。

2012年,由于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涉及收费等情况。

四、咨询情况

2012年,本单位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0人次;电话咨询0人次;网上咨询0人次。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其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侧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需要进一步丰富,主要是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上还有待于完善。

接下来,我局将继续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主动接受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委办局、街道和地区办事处有关信息公开的先进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细化信息公开分类,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全面推进区安监局信息公开工作。

 

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