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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北京市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1-03-30 00:00:00 10:35 来源:区应急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11日起,至2010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关健,联系电话:65090131 

 

一、概述

2010年,我单位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我局设立综合科为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群众申请信息公开接待室。

截至2010年底,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局2010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35%;法规文件类信息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81%;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35%;业务动态类信息6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5%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信息查阅点、便民手册、公告等工作。在便民服务上做了宣传及便民手册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10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答复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依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10294号),自201091日起,朝阳区统一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工作。

四、咨询情况

2010年,本局未接受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本单位未接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在如何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加强宣传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今后将着重对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改进: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分工,明确职责,制定信息公开守则,责任到人。并加大对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的信息公开,逐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有效性。

2.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上,积极开展拓展和创新,加强安监局政府网站的建设和更新,发挥网络作为信息公开主渠道的作用,同时有效利用新闻媒体等资源,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和渠道。

 

 

 

北京市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