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7年北京市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8-03-01 00:00:00 10:35 来源:区应急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以及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共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bjchy.gov.cn/)下载。

一、概述

2017年,我局继续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围绕安全生产“护航”、“深耕”、“金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等专项行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危化企业管理,职业卫生防治等年度中心工作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

截至2017年底,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7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基础上,加大本局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安监动态、基层动态、媒体报道、公文公告等栏目,职业卫生、安全生产标准化、烟花爆竹等专栏发布信息,方便群众随时查阅、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条。

(二)答复情况

7条已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已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部予以答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未涉及收费情况。

四、咨询情况

2017年,本单位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0人次;电话咨询0人次;网上咨询0人次。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数量为0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管理维护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3

 

 

附表:

   朝阳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

统计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89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98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277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7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2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35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

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0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224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797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427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0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一)收到申请数

 

8

     1.当面申请数

5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3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8

     1.按时办结数

8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8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