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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2-03-30 00:00:00 10:35 来源:区政府外办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外办)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五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外办,联系电话:65099233。
一、概述
2011年,区外办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要求,以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宗旨,不断健全工作制度和规范,加强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截至2011年底,区外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的相关准备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区外办201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工作计划类1条,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公开了《区外办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占总体比例2.9%;行政职责类1条,围绕服务企业走出去,公开了《朝阳区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实施细则》,占总体比例2.9%;业务动态类33条,主要就区大型外事活动、区领导外事会见、服务基层工作等方面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公开,占总体的比例为94.2%。
2011年区外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进行公开,信息的公开有利于推动区民了解区域国际化建设情况,有利于提高居民参与国际交往的积极性并真正享受到对外交往的成果。
(二)公开形式
区外办主要依托区政府统一的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利用3个政府信息公开窗口以及区政府信息公开综合服务窗口,进行业务受理,提供查阅服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政府网站。及时通过区政务网、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政府外事信息。并通过英、日、韩三个语种的朝阳国际网,将相关信息翻译成外语,对外发布,为驻区外国企业和个人提供方便。
2.公共查阅点。定期向区档案馆、区投资服务大厅、区图书馆三处政府信息公开窗口报送信息和统一目录,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帮助。
3.新闻媒体。在主动公开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对于重要信息,在采用主动公开的同时,及时通过报纸、电视等公共媒体,积极宣传政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区外办2011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咨询情况
2011年,区外办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人次。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从目前情况看,区外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外事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我办将在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创新以及完善科室间联动机制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通过培训、会议等形式,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各科室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
(二)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联系沟通,及时学习中央及北京市、区的最新政策和精神,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加强与北京市外办及兄弟区县外事部门的联系,学习、借鉴市外办及其他区县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先进管理模式。继续做好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准备工作。
(三)加大督促考核力度。完善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加强日常检查督导和年终考核评估,推动各科室认真落实职责,建立完善信息公开联动机制。
朝阳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