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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1-03-30 00:00:00 10:35 来源:区政府外办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外办)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五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外办,联系电话:65099233。
一、概述
2010年,区外办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要求,以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宗旨,转变政府职能,落实执政为民理念,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完善制度建设,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截至2010年底,区外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的相关准备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区外办2010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1条,主要公开了新任领导基本情况,占总体的比例为2.5%;行政职责类4条,主要公开了朝阳区与外国城市间就开展国际合作签订的正式文件;业务动态类35条,主要就制止公款出国旅游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区大型外事活动、区领导外事会见、友好城市交流工作进展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公开,占总体的比例为85%。
2010年区外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围绕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进行公开,信息的公开有利于推动区民直接或间接参与全域国际化建设,有利于使区民真正享受到对外交流的成果。
(二)公开形式
区外办主要依托区政府统一的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利用3个政府信息公开窗口以及区政府信息公开综合服务窗口,进行业务受理,提供查阅服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政府网站。及时通过区政务网、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政府外事信息。定期通过英、日、韩三个语种的朝阳国际网,及时将相关信息翻译成外语,对外发布,为驻区外国企业和个人提供方便。
2.公共查阅点。定期向区档案馆、区投资服务大厅、区图书馆三处政府信息公开窗口报送信息和统一目录,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帮助。
3.其他方式在主动公开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对于重要信息,在采用主动公开的同时,及时通过报纸、电视等公共媒体,积极宣传政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区外办2010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咨询情况
2010年,区外办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人次。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从目前情况看,区外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起步较稳,进展顺利。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外事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我办将在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创新以及完善科室间联动机制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联系沟通,及时学习、贯彻中央及北京市、区的最新政策和精神,把此项工作推向深入。加强与北京市外办及兄弟区县外事部门的联系,学习、借鉴市外办及其他区县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先进管理模式。做好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准备工作。开展专项调研,从网络等新闻媒体入手,探索建立完善的监测机制、报告机制和澄清工作机制。
(二)加大工作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在实践中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企事业单位、服务群众,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和主攻方向。
(三)加大各科室配合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让更多的同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同时加大督办力度,督促各科室严格按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朝阳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