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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统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6-03-31 10:35 来源:区统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朝阳区统计局编制了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六部分内容。

一、概述

2015年,朝阳区统计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北京市统计局的领导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严格贯彻《条例》精神,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法定义务,围绕全区统计中心任务,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朝阳区统计局设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推进、指导、协调局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统计局依据《朝阳局队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朝阳局队依申请公开管理办法》和《朝阳局队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三项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梳理了工作流程,在日常信息公开工作中以“先审核,后公开,不经审核,不得公开”为原则,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适应局队工作发展形势,为局队规范、高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制度基础。

为切实提高朝阳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2015年中,对全局兼职政府信息公开人员进行了《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培训,以使全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更加准确领会《条例》及《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精神,更规范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2015年我局继续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把政府信息的梳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公开形式等工作的进度、要求和责任部门纳入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设立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待室,同时在区一站式服务大厅摆放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月度数据报送方面保证主动公开信息数量超出区级要求,每月按时移送纸质文本和目录,填写政府信息纸质文本移送登记表。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朝阳区统计局2015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94%;法规文件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64%;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96%;行政职责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32%;业务动态类信息27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8.14%

其中业务动态类涉及朝阳区统计全年重点工作开展的重要政务信息和经济信息,还包括统计公报、统计信息、年度数据、进度数据等重要经济信息。

一年来,本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继续坚持按月发布朝阳区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包括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农业、商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等相关的指标数据,并通过信息公开系统和朝阳统计信息网两种渠道主动发布统计公报和提供专业统计分析报告,为公众了解知晓区域经济的发展状况提供了便利,为政府各级部门进行科学决策提供了优质的统计服务,充分发挥了统计部门信息咨询功能。

(二)公开形式

朝阳区统计局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每年初制定信息公开目录,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以下三项工作。一是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更新维护。每月将重要的经济信息、政务信息和月度经济指标通过系统进行发布。二是维护好朝阳统计信息网,通过网站为社会各界提供丰富的统计信息资源。三是通过公报、《统计经纬》杂志、统计报告、统计专报、《统计年鉴》等多种途径向各单位各部门提供统计产品。在便民服务上,本单位在服务大厅摆放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为主动公开的所有信息编制了检索目录,方便公众查询。

2015年,朝阳区统计局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创新公众参与形式,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众参与相结合,开展以下三种新方式的政府信息公开。一是举办了以“让数字点亮百姓生活”为主题的统计开放日活动,通过播放宣传片、图文陈列、知识讲座、交流互动、现场问答等方式展开,从统计人、统计数据、统计工作的视角,展现统计数据的生产过程和使用价值。统计调查对象、数据用户、基层统计人员以及媒体记者受邀参加,进行了面对面交流互动。二是实地走访企业,开展新《统计法》、统计重点指标、统计失信企业公示、统计典型案例宣讲,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创新性地编印了《2015年年报和2016年定报统计手册》,设立了“法律法规面对面”、“统计专业全接触”、“通讯方式零距离”和“实用工具好帮手”四方面主要内容,作为统计年定报制度的补充。面向一万余家企事业单位开展统计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朝阳区统计局2015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同上年相比,增加1条。其中,当面申请1件,占总数的100%,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1条。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100%是业务动态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由于仅在201512月底收到1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故2015年当年未发生答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由于2015年未发生依申请公开答复,故2015年当年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

四、咨询情况

2015年,本单位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34人次,均为网上咨询。

咨询的内容涉及区域内主要指标、各大产业数据等方面的经济信息,经审查部分属于即将主动公开的内容,部分属于已公开内容,本单位按照相关政策予以提供或指导查询。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没有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朝阳局队严格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统一要求和部署,认真进行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朝阳统计信息网、统计公报和统计经纬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有需进一步完善的方面,如各企事业单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对统计信息需求的不断增强,促使我们需要进一步细化统计信息,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度。公开内容中统计特色还需进一步强化等。在下一年度中,我们将着重加强以下两方面工作:

1.统筹整合资源,强化主动公开工作。根据市区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要求,朝阳局队下一阶段将系统梳理局队信息公开资源,整合统计信息网、统计分析报告、《统计经纬》和信息公开系统等渠道的信息发布,强化主动公开工作。

2.规范依申请公开,提高服务水平。近年来,局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如何提升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成为局队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是拓宽依申请公开渠道,保持咨询电话畅通,定期查询申请受理电子邮箱,确保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受理。二是增强受理人员的职业素质,提高办理水平,在接待来电来访时做到热情、周到,提高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三是贯彻“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重视群众需求,竭尽所能为群众提供数据服务。

 

 

 

                                                                                 北京市朝阳区统计局

                                                                                                                                                                                                                                                        20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