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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北京市朝阳区统计局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2-03-30 10:35 来源:区统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统计局调查队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11日起,至2011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朝阳区统计局办公室侯鑫,联系电话:010-65094184

 

 

 

一、概述

2011年,朝阳区统计局作为政府职能部门,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高统计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门户网站朝阳统计信息网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链接。计算机中心积极与区信息办协调,解决技术难题,按照北京市统计局要求在朝阳统计信息网显著位置设置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五个子栏目,并对链接情况进行测试。二是对公开目录进行了优化。在业务动态目录下设置了信息发布目录,并新增了统计公报、年度数据、统计信息、进度数据等四级目录,做到统计信息发布一目了然,规范高效,方便了社会群众的查阅浏览。三是按照目录设置将已发布的信息进行转移,将数据发布计划中的内容更新到进度数据子目录下,将外网中的部分统计分析发布到统计信息中,并做好统计公报和统计年鉴的转移,目前,原有的信息已经得到有序分类,按照归属转到新的目录下。四是按照外网公布的机构情况更新机构职能栏目,特别是对领导介绍栏目进行了重点维护,及时调整班子成员分工情况。五是管理维护好信息公开系统,及时查阅区政府信息公开办上传的通知、通报、相关制度等文件,做好每月的主动公开工作,选取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的政务经济信息作为主要公开内容,并按时向区档案局做好纸质材料的保送工作。

截至2011年底,朝阳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朝阳区统计局2010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类信息5,包括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和分工调整等信息,占总体的比例为3.23%;业务动态类信息150条,涉及朝阳区统计局全年重点工作开展的重要政务信息和经济信息,还包括统计公报、统计信息、年度数据、进度数据等重要经济信息,占总体的比例为96.78%

一年来,本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继续坚持按月发布朝阳区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包括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农业、商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等相关的指标数据,并通过信息公开系统和朝阳统计信息网两种渠道主动发布统计公报和提供专业统计分析报告,为公众了解知晓区域经济的发展状况提供了便利,为政府各级部门进行科学决策提供了优质的统计服务,充分发挥了统计部门信息咨询功能。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以下三项工作。一是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更新维护。每月将重要的经济信息、政务信息和月度经济指标通过系统进行发布。二是维护好朝阳统计信息网,通过网站为社会各界提供丰富的统计信息资源。三是通过公报、《统计经纬》杂志、统计报告、统计专报等多种途径向各单位各部门提供统计产品。在便民服务上,本单位在服务大厅摆放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为主动公开的所有信息编制了检索目录,方便公众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单位2011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没有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咨询情况

2010年,本单位共接受公民、法人、政府部门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191人次。其中,书面信函咨询171人次,占总数的89.5%;电话咨询20人次,占总数10.5%

咨询的内容涉及区域内主要指标、各大产业数据等方面的经济信息,经审查部分属于即将主动公开的内容,部分属于已公开内容,本单位按照相关政策予以提供或指导查询。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的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由于市区两级政府信息公开管理部门标准不同,有些栏目设置更新不能完全与市统计局系统统一。二是专栏的信息量还需进一步扩大。三是部分历史数据还需要时间进行补充。下一步局队将继续巩固整改成果,积极与市局总队资料中心和区信息公开办沟通协调,进一步提高局队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在新年度中,我们将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做好区县和市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对接,严格按照两级部门的要求做好我局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建设,在遵照区信息公开办工作标准的前提下,尽可能的突出统计特点,设置统计特色栏目,扩大统计工作影响力和公信力。

二是扩大信息公开发布数量和质量。在区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继续把信息公开系统和统计信息网作为统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阵地,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尽力完善和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三是研究新形势下信息公开的新渠道。继续做好统计公报、专报、《统计经纬》等传统方式的信息公开,同时关注时下流行的公开方式,如政府微博,研究开通微博的可行性,探索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公开形式。

 

 

朝阳区统计局调查队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