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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朝阳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4-12-31 10:35 来源:区统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一、概括

朝阳统计局设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推进、指导、协调局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统计局依据《朝阳局队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朝阳局队依申请公开管理办法》和《朝阳局队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三项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梳理了工作流程,在日常信息公开工作中以“先审核,后公开,不经审核,不得公开”为原则,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适应局队工作发展形势,为局队规范、高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制度基础。

2014年我局继续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把政府信息的梳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公开形式等工作的进度、要求和责任部门纳入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保证月度主动公开信息数量超出区级要求,每月按时移送纸质文本和目录,填写政府信息纸质文本移送登记表。通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的开展,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动态》中月度主动公开信息数量通报中始终排在前五位。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朝阳区统计局2014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314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业务动态类信息311条,涉及朝阳区统计全年重点工作开展的重要政务信息和经济信息,还包括统计公报、统计信息、年度数据、进度数据等重要经济信息,占总体的比例为99.04%

一年来,本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继续坚持按月发布朝阳区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包括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农业、商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等相关的指标数据,并通过信息公开系统和朝阳统计信息网两种渠道主动发布统计公报和提供专业统计分析报告,为公众了解知晓区域经济的发展状况提供了便利,为政府各级部门进行科学决策提供了优质的统计服务,充分发挥了统计部门信息咨询功能。

(二)公开形式 

朝阳区统计局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每年初制定信息公开目录,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以下三项工作。一是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更新维护。每月将重要的经济信息、政务信息和月度经济指标通过系统进行发布。二是维护好朝阳统计信息网,通过网站为社会各界提供丰富的统计信息资源。三是通过公报、《统计经纬》杂志、统计报告、统计专报等多种途径向各单位各部门提供统计产品。在便民服务上,本单位在服务大厅摆放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为主动公开的所有信息编制了检索目录,方便公众查询。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4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咨询情况

2014年,本单位共接受公民、法人、政府部门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92人次。

咨询的内容涉及区域内主要指标、各大产业数据等方面的经济信息,经审查部分属于即将主动公开的内容,部分属于已公开内容,本单位按照相关政策予以提供或指导查询。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没有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朝阳局队严格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统一要求和部署,认真进行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朝阳统计信息网、统计公报和统计经纬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有需进一步完善的方面,如各企事业单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对统计信息需求的不断增强,促使我们需要进一步细化统计信息,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度。公开内容中统计特色还需进一步强化等在新年度中,我们将采取如下措施:

1.统筹整合资源,强化主动公开工作。根据市区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要求,朝阳局队下一阶段将系统梳理局队信息公开资源,整合统计信息网、统计分析报告、《统计经纬》和信息公开系统等渠道的信息发布,强化主动公开工作。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信息质量。朝阳局队将加大局队人员的培训力度,确保每名撰写信息的人员熟悉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同时加强对信息公开的审核工作,切实提高信息质量,更好地服务朝阳区社会经济发展。

3.规范依申请公开,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成为局队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是拓宽依申请公开渠道,保持咨询电话畅通,定期查询申请受理电子邮箱,确保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受理。二是增强受理人员的职业素质,提高办理水平,在接待来电来访时做到热情、周到,提高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三是贯彻“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重视群众需求,竭尽所能为群众提供数据服务。

 

 

朝阳区统计局

2014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