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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11-03-30 00:00:00 10:35 来源:区园林绿化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局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许闰子,联系电话:65072629。
一、概述
2010年,本单位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来抓,着力打造服务型职能局,努力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推进绿化美化建设和管理和局机关自身建设的健康发展。
截至2010年底,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主动公开信息达到113条,受理公民依申请公开1人次,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朝阳区园林绿化局2010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约占总体的比例为6%;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约占总体的比例为3%;行政职责类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业务动态类信息2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3%。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在受理点放置了《北京市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北京市绿化条例 》、《城区树木砍伐程序》、《树木移植报批指南》等便民手册及服务指南,方便群众以最快的方式查阅到其所需的相关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单位2010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同上年相比,减少2条。其中,当面申请1件,占总数的100%,同上年相比,减少2条。
从本条申请信息内容来看,属于规划计划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1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该申请属于“非本机关掌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依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10〕294号),自2010年9月1日起,朝阳区统一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工作。
2010年9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没有接到群众对本单位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咨询情况
2010年,本单位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5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人次,占总数的20%;电话咨询4人次,占总数的80%。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是政务公开监督的力度不够,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认识不足,对需要公开的内容未能及时公开;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协调,组织不够紧密,工作上还存在不够细致的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此项工作: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搞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事,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搞好政务公开评议,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三是加强督促检查,规范管理政务公开资料,进一步完善细化政务公开项目和内容,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推动绿化美化建设和管理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