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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金融服务办公室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6-03-30 00:00:00 10:35 来源:区金融办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金融服务办公室2015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金融服务办公室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6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阴文璞,联系电话:65978750。
一、概述
2015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单位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加强依法行政,强化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事求是、廉洁高效的原则,为驻区金融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
我办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我办明确了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为进一步做好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办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组织参加了信息公开各种的培训,采取专人负责,其他相关人员提供信息的模式,将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相结合,以金融政策指南和金融动态宣传报道为主要内容,增加了机关办公透明度,提高了行政效率。对于公开内容,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即凡是涉及金融企业利益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都要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5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6%;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6%;业务动态类信息11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6.8%。
通过落实金融扶持政策、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平台建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速金融机构聚集,加强产业结构优化,有序推进金融创新,逐步完善金融业态,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有效地提升了金融功能区在首都金融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金融业服务民生、服务社会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2015年,共有50家金融机构落户朝阳,注册资金总计高达31.82亿元。其中法人机构19家,外资金融机构7家。至此,朝阳区金融机构总数已达1465家,占全市四分之一;法人机构330家,占全市三分之一;外资机构304家,占全市65%以上。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在主动公开的形式上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1)结合机关网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网站进行及时更新改版,及时公开各级行政部门下发的各种文件,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顺畅。(2)利用定期走访金融企业制度进行宣传。对驻区金融企业进行定期走访,加强政府政策的宣传,加强对首都国际金融机构主聚集区建设成果的宣传,了解企业需求和发展动向,为金融企业在我区的可持续发展做好基础工作,为我区金融业发展创造良好氛围。(3)通过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住一切机遇,利用有利资源积极推进工作进程。如举办新闻发布会、论坛会议、商会活动等相关会议活动形式,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发布政务信息,通过自办的刊物《金融快讯》、印制《北京市朝阳区金融产业政策汇编》手册等方式公开信息,并在工作中采纳、落实有关建议和意见。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单位2015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是以信函形式申请的,同上年相比,增加1条。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100%是业务动态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1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
“同意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100%;
“涉及第三方”的1件,占总数的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5年,在已答复的申请件中,同意公开的1件共收取费用0元。
四、咨询情况
2015年,本单位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452人次。其中,现场咨询67人次,占总数的15%;电话咨询385人次,占总数的85%。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单位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公开制度规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不代表已公开信息能够满足群众的需要,特提出以下三点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加大政府公共职能信息公开力度,公开有利于社会与公众参与和监督的相关信息。
(二)按照业务特点,建设面向公众、方便获取、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扩展公开渠道,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影响力。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标体系,落实责任,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水平,推动我区金融业快速发展。
北京市朝阳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2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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