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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北京市朝阳区民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5-03-30 00:00:00 10:35 来源:区人防办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民防局编制的2014年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6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65851275

  

一、概述

 2014年,我局认真落实区里要求,及时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第一、我局领导对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完善了局长任领导小组的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内勤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专人负责。按照要求,做好民防局机构职能中机构职责、三定方案、领导介绍、机构设置的公开工作;利用档案,做好民防局2014年的法规文件、规划计划的公开工作;完善民防局各科室的行政职责,编撰三级至四级的工作内容目录。第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14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完善了1个电子阅览室、公共查阅点。第三、对需要公开的2014年的民防局的政府信息,进行筛选、梳理、分类、审查、汇总和备案,对依申请公开项目及不公开信息进行审批、核实等工作。第四、通过局领导的保密审查,公开到网上,完成了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要求。确保有效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截至2014年底,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条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我局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综合服务窗口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

(一)公开情况。

本单位截止到201412月,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超过区规定的40条指标任务。主要包括上级检查指导工作9条,占总数的11%;人防工程清理整治19,占总数的2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及各类宣传培训25条,占总数的31%;应急演练和救援11条,占总数的14%;其他17条,占总数的21%。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有效把好了保密审查关,杜绝了失泄密问题的发生。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我局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综合服务窗口。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查询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在机关办事大厅设置了民防局信息公开综合服务窗口,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电子板触摸屏查阅,局办公室负责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接待、受理,《北京市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发放等服务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区民防局2014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同上年相比,增强4条。其中,当面申请2件,占总数的33%,同上年相比,增加1条;以信函形式申请4件,占总数的67%,同上年相比,增加3条。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看,均为行政职责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6件申请全部近期答复,其中:

“不予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17%

“信息不存在”的1件,占总数的17%

“非本机关掌握”的4件,占总数的66%

 

               四、咨询情况

由于公开及时,截至20141231日,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五、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14年未出现复议和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随着人防工程清理整治工作开展与民防工作转型发展,人们对民防工作的关注度会越来越高,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也会越来越突出,因此,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实现政府依法、透明行政,保证公民的知情权也更加重要。今后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

1.提高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能力。从这两年做依申请公开的情况看,还存在法规认识不清、答复不规范等问题。今后,我们将结合新的信息公开法规规定,加强学习研究,使依申请公开工作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为政府工作赢群众支持。

2.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加强我局信息综合服务窗口和宣传查阅场所的集中查阅功能,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作用。

3.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宣传培训。继续按区政府有关要求加强对我局领导干部和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服务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北京市朝阳区民防局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