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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委区政府信访办公室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0-03-30 10:35 来源:区信访办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委区政府信访办公室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11日起,至2009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李倩,联系电话:65099130

一、概述

2009年,朝阳区委区政府信访办公室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截至2009年底,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认真进行信息公开、更新及目录编制工作,并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综合服务窗口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

本办200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其中,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4%;业务动态类信息2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6.7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办2009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同上年相比,减少2条。其中,当面申请1件,占总数的100%,同上年相比,减少2条。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100% 是针对具体案件相关会议纪要信息。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1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非本机关掌握”的1件,占总数的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正在制作过程中,该办法施行前本办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服务。

四、咨询情况

2009年,本办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10人次。其中,电话咨询10人次,占总数的100%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未发生针对本办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未发生针对本办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尽管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还不够深入生动。二是一些动态信息公布得还不够及时。三是部分信息有时更新慢。四是在监督方面,没有经常展开检查等活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针对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不断提高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积极做好如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学习培训。切实加大学习力度,深入培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使全办机关干部深刻认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增强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

(二)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及时公布和更新信息,重视群众意见的反馈,吸纳合理建议意见,使全办政府信息公开置于全区监督之下,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重点、有形式、有载体、有承诺、有实效。

 ()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对外交流。总结实践经验,努力把握规律性,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和一些深层次的实际问题,同时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丰富的兄弟单位的交流学习,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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