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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委区政府信访办公室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7-03-30 10:35 来源:区信访办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委区政府信访办公室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共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牛雨辰,联系电话:65094591 

截至20161231日,朝阳区委区政府信访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朝阳区委区政府信访办公室2016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5.38 %;法规文件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84%;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92%;业务动态类信息4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8.85 %。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朝阳区委区政府信访办公室采取以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为主,并在接访大厅发放便民手册和服务指南等方式为辅,以方便公众了解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朝阳区委区政府信访办公室2016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9件。其中,当面申请119件,占总数的100%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100%是业务动态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申请办结数的137件申请中:

按时办结数136件,占总数的99.27%

延期办结数1件,占总数的0.73%

同意公开答复数136件,占总数的99.27%;

申请信息不存在数1件,占总数的0.73%;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6年,在已答复的申请件中,同意公开的119件,共收取费用29.7元。其中:检索费15元,复制费14.7元。

三、咨询情况

2016年,本单位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357人次。其中,现场咨询357人次,占总数的100%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53件。受理53件,办结53件,受理率和办结率均为100%。在办结的53件复议申请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53件。

针对本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81件。受理81件,办结81件,受理率和办结率均为100%。办结的81件行政诉讼案件的处理结果是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朝阳区委区政府信访办公室在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有待于建立有关机制,进一步对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研判;二是有待于完善细化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项目和内容;三是有待于加强向政府信息公开优秀的单位的学习交流。

2017年,本单位将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研判机制。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和特殊性,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研判,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判机制,确保准确、及时地对政府信息进行研判,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二、完善细化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项目和内容。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目的性和时效性,通过公开提升信访法规宣传力度,提高政府公信力,加强与群众之间的沟通联系。

三、积极向信息公开优秀单位学习交流。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优秀单位的沟通学习,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学习优秀经验,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附件下载:北京市朝阳区信访办公室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