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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4-01-20 00:00:00 10:35 来源:区城管监督中心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起,至2013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65094697
    一、概述
    2013
年,我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开展了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3年底,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3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按要求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单位2013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不存在答复情况
  
(三)不存在收费情况
    四、咨询情况
    2013年,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人次。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3
年,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没有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对转变政府职能,推行阳光政务,打造服务型政府,具有深远意义。我中心是推行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的部门,自成立以来,努力建设有朝阳特色的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建立长效机制,并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城区工作,推进朝阳区全模式的建设工作。结合中心工作更需要将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家、做到位。
    
由于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时间短,任务重,经验不够,各种业务操作不够熟练,网上填报内容还不够充实,我们的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各个环节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比如: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需要进一步拓展,公开数量进一步加强等,公开的时限把握上需要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在工作中,我们还需要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搞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事,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搞好政务公开评议,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