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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1-03-30 00:00:00 10:35 来源:区城管监督中心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一、概述

2010年,我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开展了信息公开和目录编制工作。截至2010年底,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本单位2010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9%;业务动态3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5.1%。

(二)公开形式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按要求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本单位2010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不存在答复情况,不存在收费情况。

四、咨询情况2010年,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人次。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2010年,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没有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对转变政府职能,推行阳光政务,打造服务型政府,具有深远意义。我中心是推行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部门,自成立以来,努力建设有朝阳特色的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建立长效机制,并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城区工作,推进朝阳区全模式的建设工作。结合中心工作更需要将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家、做到位。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属于初期阶段,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时间短,任务重,经验不够,各种业务操作不够熟练,网上填报内容还不够充实,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足,各个环节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比如: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需要进一步拓展,公开数量进一步加强等。下一步在工作中,我们还需要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搞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事,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搞好政务公开评议,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