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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市朝阳区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14-03-28 00:00:00 10:35 来源:区投促中心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投资促进局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五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朝阳区投资促进局办公室,联系电话:
一、概述
2013年,投资促进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真实公正、讲求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及时公开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稳步有序地推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截至2013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1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业务动态类信息39条。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单位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开。一是依托区政府统一的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发布政府信息公开;二是定期向区档案馆报送政府信息纸质文本和公开目录,通过区档案馆的综合服务窗口方便群众查阅;三是在本单位网站(http://www.investchaoyang.gov.cn)上公开,及时反映我局的工作动态。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3年度,本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2013年度,本单位未收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举报。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3年,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领导下,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还存在一定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贯彻实施《条例》,在不断总结经验的过程中完善各项制度,并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