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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种植业养殖业服务中心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6-03-30 00:00:00 10:35 来源:区农服中心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种植业养殖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种养中心)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1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种养中心行政办,联系电话:65495193.
一、概 述
     2015年,区种养中心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在公开内容的审核、把关、录入、公开全过程指定专人负责、主管领导全程审查,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全面、有效、及时。区种养中心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分重视,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行政办公室专门负责,制定了区种养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在2015年3月份召开了包括基层单位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安排2015年工作并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确保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截止2015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区种养中心2015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全部为业务动态类信息。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以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主要通过朝阳农村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等途径向公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度本单位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发生。
四、咨询情况
2015年,区种养中心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5人次,其中电话咨询5人次。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本单位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信息公开的内容单一,全部为工作动态类信息。目前信息公开仅限于业务动态类信息,解读性信息少,有分析、有建议的信息少。
2、公开不及时,在公开的时间上比较集中,没能随时公开,造成本单位的公开平台经常出现僵尸状态。
3、公开渠道单一。
4、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1、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
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公开项目的多样性。
2、每月随时公开,随时维护,确保公开平台及时更新。
3、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
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
4、多参加各级业务部门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业务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