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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北京市朝阳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8-03-08 10:35 来源: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四部分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5099349
 
一、概述
2010年,在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带领下,我中心积极宣传、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组织相关人员分期分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视培养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截至2010年底,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自《条例》实施以来,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丰富公开内容。
1、不断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日常工作的同时,为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再次进行信息梳理,确保2010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份文件得到及时公开,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信息公开目录在不断更新的同时得到补充和完善。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机构职能、政策规章、人事信息、财务信息、统计信息和重点工作等。
2、围绕中心重点工作,继续加强政府网站的专题建设,加大政府信息发布的广度和深度,便于公众集中了解所关注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中心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便民手册等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0年我中心没有接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0年我中心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与开展,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条例》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主动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的融合尚需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工作需进一步日常化、常态化;二是信息公开目录需要进一步细化、优化;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监督为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
(一)加强公开意识。
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相关培训,切实把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信息主动公开成为一项规范有序的常态工作。
(二)丰富公开内容。
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重点加强社会和行业关注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力争达到公开办要求的每月至少2条,每年30条公开信息的要求。
(三)完善制度建设。
进一步探索和掌握信息公开工作规律,逐步制定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的界定、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符合保密要求。 
 
 
 
朝阳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