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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北京市朝阳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8-03-05 10:35 来源: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四部分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5099349
一、概述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经列入我中心重要议事日程。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中心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主任担任,组员是各科室的科长、科室负责人。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中心的实际工作相结合,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分解到有关科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各科室联动,责任具体到人”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0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6.67%;业务动态类信息1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3.33%。
一年来,中心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了几次会议,认真学习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规定。多次在中层干部例会上,研究、布置、讲评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提出了很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从而确保了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工作中,我们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能局限于一朝一夕,要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必须着眼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和监督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中心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便民手册等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09年我中心没有接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2009年我中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上级的规定、《条例》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规范、不全面。三是没有完成区政府信息公开办规定的数量。
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信息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监督为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
一是继续贯彻实施《条例》,特别是对照《条例》要求,对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
二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的界定、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符合保密要求。
三是进一步完善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力争做到每月至少有1至2条信息发布。
 
 
朝阳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01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