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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8-05-03 10:35 来源: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一、概述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结合年度工作实际,由北京市朝阳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落实《朝阳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教育培训等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费用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附表《北京市朝阳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7年度)》。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

    二、工作情况

    (一)落实《朝阳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区财政局要求,认真完成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公开工作。

    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建立保密审查制度。各科室政府信息形成后,统一报送行政办公室,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经分管领导、行政正职领导签字后,由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公开。确保国家和政府机密不泄漏。

(二)组织机构情况。

年初,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标和我中心的实际情况,建立了信息联络员工作体系,成立了由主管主任任组长、各科室信息公开联络员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实行责任层层分解,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落实。为完成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将政府信息公开指标细化分解到各科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市、区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了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文公开属性源头管理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四)渠道场所情况。

每月5日前向区档案馆移交上个月政府信息公开纸质目录,公众可在区档案馆查阅到我中心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教育培训情况。

    为有效推动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认真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的绩效管理工作,中心于年初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中心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及时研究布置、审查、公开财政预、决算等政府信息内容,做到了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完整、透明,方便群众查问和监督,达到了工作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的目的。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我中心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中心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六、收费及免除费用情况

    为方便群众,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实行不收费服务。

    七、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主动公开内容不全面;二是由于没有遇到依申请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对有关程序掌握不够熟练;三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创新创优形式上还有待于提高,主要表现在学习交流、公众认可度、经验总结等方面还存在着差距。

    (二)改进措施

1.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重点推进群众利益相关的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以信息公开带动政务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积极推动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相结合,提高公众认可度。

2.熟悉依申请公开流程,提供优质便民服务。虽然到目前为止,我中心尚未收到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但是,思想上一定提高认识,经常熟悉依申请程序,一旦有公众提出申请,将能按程序正确答复公众提出申请内容,避免因答复程序错误而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3.落实《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坚持信息公开“规范、及时、真实”的原则,认真落实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严格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严格保密审查程序,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七、附表

    《北京市朝阳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7年度)》。

 

                              20183

     北京市朝阳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4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3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12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1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

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0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0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0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0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