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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北京市朝阳区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5-03-16 00:00:00 10:35 来源:区地震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地震局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朝阳区地震局,联系电话:64617795

 

一、概述

2014年,朝阳区地震局认真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进一步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度,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局长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以及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工作年度报告等日常工作。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充分利用公开渠道,积极报送业务信息及数据。及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发布的各类文件和统计数据,及时更新和维护政府信息,按要求上报月度和年度数据,及时移送政府信息公开纸质目录、指南及年报。三是完善保密审查机制,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我局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法规及规定,积极参加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组织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并健全保密审查工作机制。以“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为工作原则,按照《条例》规定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行筛选、分类、审查、汇总和备案,所有公开信息必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单》,经主管领导、保密审查机构及经办科室审核并签字,在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有效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四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除了按要求参加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会议和活动,我局积极组织内部学习培训,采取讲课与自学的培训方法,并发放《北京市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资料,将会议及文件精神传达到各个业务科室,保证各岗位工作人员掌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

截至2014年底,朝阳区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单2014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业务动态类信息6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0%圆满完成公开数量任务指标,并且做到公开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规范。每月按时移送纸质文本和目录,按时上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依据实际情况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和上报工作。通过在政府专栏和信息外网的同步公开,让广大群众对防震减灾工作有更多地了解和认识,全面提高广大公民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能力。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不断完善政务网络建设。加强网站公开信息的补充更新和维护。通过查阅专栏和搜索民防地震局门户网站即可方便获取相关信息。还积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等公开政府信息。为方便公众参与,公布了咨询、举报、信访等全面的联系方式,实现了为民服务的功能。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单位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截至20141231日,我局未接到公开信息申请,不存在申请答复及公开政府信息收费等情况。

四、咨询情况

2014年,本单位尚未接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本单位本着积极热情的服务态度受理有关单位及个人的咨询。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截止20141231日,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及行政诉讼案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本单位虽然能够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发布的信息缺少相应的图片资料;二是在信息质量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2015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紧紧围绕中心工作部署,加强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信息质量,狠抓落实,务求实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深入的开展。

   

 

 

                  北京市朝阳区地震局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