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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农村集体经济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19-02-12 00:00:00 10:35 来源:区经管站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在区委、区政府及区农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和支持下,我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截至2018年底,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领导高度重视。单位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组织召开党组会,将此项工作列为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同时,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专门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科级以上干部召开会议,传达市区有关文件精神,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理解和把握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高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工作人员全面掌握工作原则、程序、方式和方法,严格依法公开,提高工作水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组织机构运转正常。按照市、区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以行政一把手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信息保密审查小组,单位副职为小组成员。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由主任党组副书记兼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相关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集中力量,做到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清、任务明,有人管、有人干。同时,由各业务科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协助配合做好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齐抓共管、互相配合、相互支持的联动工作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做好组织保障。

(三)做好信息清理。按照《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清理办法(试行)规定》和由近及远的原则,重点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并将清理后的政府信息形成电子文档。在清理过程中,严格依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法律法规,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将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录入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
(四)加强宣传培训。今年我办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北京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提高对该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要重视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培养,组织信息工作人员参加市、区级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学习相关文件政策,全面掌握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推进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五)着力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一是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公开上报信息质量的审查,提升信息公开的实效。在推进过程中,按照依法公开、注重实效原则,结合朝阳区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实际,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二是分析目前在实施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过程中遇到的实际的问题,明确单位现阶段信息公开实际内容,理清重点,强化信息的有效性和实用性,促进信息公开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2%;法规文件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行政职责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业务动态类信息4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6%。
(二)公开形式
按照市、区有关文件要求,对单位形成的信息属性进行认真分类,在经保密审查的基础上,严格按有关程序及时录入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于每月初将纸质文件和目录交区有关部门,并将信息上传至单位网站相关栏目内。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4条规定,我办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我办确定了受理机构,并公布了联系方式。
(一)依申请情况
2018年度我办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当面申请2件,占总数的50%,以信函形式申请2件,占总数的50%。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全部是业务职能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4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7年,我办接受区法制办转发的针对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事项一件,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受到纠错的情况。
本年度我办收到针对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共1起,均按照法院的要求准备了相关材料,现该项诉讼已于2018年1月底裁审胜诉终结,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受到纠错的情况。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按照当前的社会形式和要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还有待加大,公开的信息项目、内容、形式、力度都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要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行为,明确公开目的,同时要加强基础性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2018年我办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同时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够高,公开工作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等。今年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增多,如何在人手有限,工作任务重的情况下,高效及时做好信息公开是我们下一步该思考和研究的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2018年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1、加强与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联系,保持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的沟通学习,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2、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3、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熟悉工作流程,熟练掌握信息公开文书处理,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北京市朝阳区农村集体经济办公室
                                                        2019年3月

附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5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1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0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2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7
     1.当面申请数 5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2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8
     1.按时办结数 8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8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2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2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2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1
四、行政复议数量 4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2
  (二)被依法纠错数 2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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