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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里店乡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6-03-15 00:00:00 10:35 来源:十八里店地区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地区办事处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67473279
 
 
 
 
 
 
 
 
一、概述
2015年,十八里店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组织机构和工作方案,工作稳步开展,我乡成立了由乡长李万军担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工作的审核和把关,各位副乡长担任副组长,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素材搜集和业务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及政务网站维护更新、信息上传、公文传输等,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落实了管理责任,确保了工作组织有力、体系健全、职责明确,做到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明确。
我乡每年都能按照区里要求,按时参加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会议和培训活动,召开相关会议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推动工作开展。
截至2015年底,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十八里店乡2015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5%;法规文件类信息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3%;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2%;行政职责类信息1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2%;业务动态类信息7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8%。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信息内容明确,更新及时,信息内容完备。对涉及公民利益的信息公开,满足了村民的知情权,使村民可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乡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以网络公开为主,及时通过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和十八里店乡政府网站公布政府信息,并在乡政府一层大厅设有便民服务点,放置相关查阅材料和便民手册,由专人负责,指导村民进行浏览查阅,使村民可以更快捷的知晓被公开的信息,从而进一步监督政府信息工作,有效的提高了业务办理的效率。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十八里店乡2015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9件,同上年相比,增加39条。其中,当面申请15件,占总数的30.6%,同上年相比,增加14条;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有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条;以传真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条;以信函形式申请34件,占总数的69.4%,同上年相比,增加25条。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0%是机构职能类信息10%是法规文件类信息,85%是规划计划类信息,5%是行政职责类信息,0%是业务动态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49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
“同意公开”的16件,占总数的32.8%;
“同意部分公开”的0件,占总数0%;
“不予公开”的1件,占总数2.0%;
“信息不存在”的17件,占总数的34.8%;
“非本机关掌握”的0件,占总数的0%;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9件,占总数的18.3%;
“非政府信息”的2件,占总数的4.0%;
“涉及第三方”的4件,占总数的8.1%;
“已移送档案馆”的0件,占总数的0%;
其他答复的0件,占总数的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5年,在已答复的申请件中,同意公开的16件,同意部分公开的0件,共收取费用0元。其中:检索费0元,复印费0元,邮寄费0元。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1828号)中关于可以减免费用的规定,免收费用的申请0件,免收费用0元,免收费用的理由是因体恤村民,我乡决定对申请信息公开的村民的相关费用进行减免。
四、咨询情况
2015年,我乡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电话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网上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针对十八里店乡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为0件。
针对十八里店乡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4件,其主要事由是申请人不服十八里店乡政府信息公开告知行为,申请撤销原告知书并重新作出答复。受理4件,办结4件,受理率和办结率分别为100%和100%。办结的4件行政诉讼案件的处理结果分别是两件原告撤销起诉,一件驳回诉讼请求,一件裁定驳回起诉。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十八里店乡严格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要求,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任务,但随着人民群众参与意识不断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乡在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宣传工作力度不够,宣传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的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针对我乡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存在的不足,我乡将从以下方面认真加以改进:首先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要加强,最大程度的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不断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开辟新途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全面、及时、准确。其次是突出公开重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群众反映最强烈、最关注的问题上,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今后,我乡也将积极学习借鉴其他部门的好做法,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十八里店乡人民政府
                        20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