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0年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地区办事处(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1-03-30 00:00:00 10:35 来源:十八里店地区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人民政府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5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11日起,至2010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十八里店乡办公室,联系电话:67473279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0年我单位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规定》的要求,配备专门工作人员,继续学习,不断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10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工作动态信息1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4.55%;行政职责类信息1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9.39%;法规文件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06%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加强乡政府网站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与网站相应的功能模块相结合,设立公开专栏,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并建立和畅通链接,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了便利的服务,有效地提高了网站的互动性。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0年,我单位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报告。并依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10294号),自201091日起,朝阳区统一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工作。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我单位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出现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力度还要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更新和目录移送还不够及时。解决措施:一是加强培训力度,确切掌握政府信息公开操作程序、制度内容,完善公开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二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按时移送目录,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力度,让群众广泛了解,充分发挥其应有功能。
 
 
 
          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地区办事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