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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8-03-07 10:35 来源:高碑店地区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10年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地区办事处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11日起,至2010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高碑店地区办事处办公室,联系电话:85764263

 

 

 

 

 

 

 

 

一、概述

2010年,高碑店地区办事处结合地区具体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各项制度,整理发布政府信息,积极参加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稳步有序地推进我地区办事处信息公开整体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地区办事处不断加深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把该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和市、区一系列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了我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相关制度和工作规范,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责任制,将责任明确到人,由办公室一名人员具体抓此项工作的落实,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地区年度双百考核目标管理中。

截至2010年底,高碑店地区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地区2010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部是业务动态类信息31条,属日常政务动态,占总体的比例为100%

通过主动公开以动态类信息为主的上述政府信息,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从另一个窗口得到地区办事处当前正在开展的各项工作及进展情况。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自《条例》实施之日起,在政府网站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地方网站。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业务动态类信息及时在地区政务网上发布,方便公众查阅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综合服务窗口。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查询主动公开的各级各类政府信息,本办事处在便民服务大厅设置了信息公开综合服务窗口,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纸质查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接待、受理,《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地区办事处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发放等服务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高碑店地区办事处2010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同上年相比,没有增加和减少。

(二)答复情况

答复的0件,占总数的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依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10294号),自201091日起,朝阳区统一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工作。

20109120101231日,高碑店地区办事处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所以没有收费情况。

四、咨询情况

2010年,高碑店地区办事处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1人次。其中,现场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电话咨询1人次,占总数的100%;网上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相关规定及考核标准,通过研究分析,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继续加强对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公开,逐步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

2.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和及时性需进一步加强。通过进一步完善内部信息制度和流程,提高政府信息的数量和时效性。

3.加强政府信息宣传培训。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干部和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宣传,有效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和监督权。

 

 

高碑店地区办事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