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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日期:2018-01-02 10:35 来源:来广营地区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09年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地区办事处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六方面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来广营乡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84953336。

 

 

 

一、概述

 

 

 

2009年,本单位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完善组织领导机构,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管理机制,严把审核关和保密关,充分利用乡政府网站及时整理发布政府公开信息,使用好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积极上报各项公开目录,稳步有序地推进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截止2009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单位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依托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综合服务窗口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

 

 

 

(一)公开情况

 

 

 

本单位200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97%;法规文件类信息1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3.86%;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97%;行政职责类信息1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9%;业务动态类信息7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0.30%。

 

 

 

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中,本单位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相关要求,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做到及时准确、完整有效,确保公众应知尽知。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涉及本地区经济发展、民生事业、城市建设和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军民共建等方面。在信息发布管理上,严把审核关,做到一般信息由科长和主管领导把关、重要信息直接由主要领导审阅,确保公开信息合符规范。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本单位依托来广营乡政府网站、综合服务窗口等载体和场所,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方便公众了解信息。

 

 

 

1、政府网站。2007年年初,本单位开通了来广营乡政府网站,以突出地区特色为原则,紧紧围绕“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三大功能,对区域经济、环境建设、文化建设及发展情况进行宣传,同时将政府最新工作动态、通知通告等及时向公众发布。为保障信息安全,乡政府网站由党政办公室统一管理,由专人负责维护更新,并制订了《来广营乡政府网站使用管理规定》,确保对外公开信息内容的合法、准确、真实,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政府工作。

 

 

 

2、综合服务窗口。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查询主动公开和各级各类政府信息,本地区在乡机关一站式服务大厅设置了乡政府信息公开综合服务窗口,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纸质查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接待、受理,《北京市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发放等服务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来广营乡政府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来广营乡政府确定了受理机构,并布了联系方式。

 

 

 

2009年,本单位暂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四、咨询情况

 

 

 

2009年,本单位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22人次。其中,现场咨询22人次,占总数的100%。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09年,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有力领导下,本单位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良好,但对照《条例》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相关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加强宣传和培训等。

 

 

 

在下一阶段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必须在以下四方面加强工作: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继续加强对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公开,逐步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效率。

 

 

 

2、拓展政府信息公式形式。进一步加强来广营乡政府网站的建设,及时更新栏目内容,合理布局网站页面,做到图文并茂,保证质量,充分发挥出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作用。继续加强职能部门信息公开的配套保障建设,完善网页上需要公开的职能部门信息。进一步强化综合服务窗口的服务功能和宣传查阅场所的查阅功能,确保公众有效参与和获得信息方便及时。

 

 

 

3、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做到依法与灵活性相结合,让百姓满意的同时不影响政府正常工作的有序开展。

 

 

 

4、加强政府信息宣传培训。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干部和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各种宣传,有效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和监督权。

 

 

 

 

 

 

 

 

 

 

 

 

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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