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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市朝阳区东坝地区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8-03-15 00:00:00 10:35 来源:东坝地区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东坝地区办事处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系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附图附表。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朝阳区东坝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65491768。

 

 

 

 

 

一、概述

 

   2017年,东坝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认真履行《条例》法定义务,在高质量完成常规工作任务的基础上,重点从推进政务公开,深化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强化监督保障,推进业务研究等方面开展了工作。

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4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2件,提起行政诉讼2件。政府信息咨询、主动公开及申请受理、办理、答复工作顺利开展,东坝乡信息公开工作在组织管理、制度建设、渠道场所、教育培训等方面开展情况良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东坝地区依托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平台,对于民生重点领域如公共资源、教育、医疗、卫生、环境建设等,不断细化公开种类和条目,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7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15条。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1条;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14条。

(一) 主要公开渠道

本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主要为政府网站公开。围绕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等15项主体框架,组织整理信息公开内容。紧抓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意识,加强对主动公开工作的学习,进一步推动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推进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服务场所

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场所,服务窗口主要负责公众向东坝地区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递交申请的接待、受理、答复,以及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解答工作。在东坝为民服务大厅设立了查阅场所,配备了信息公开自助查询设备,提供各级各类政府信息的网络自助查询、《北京市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免费领取等服务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东坝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强化服务意识,规范申请办理流程,提升窗口单位服务态度,进一步提升申请办理质量和答复效率。及时更新《北京市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7版)》本地区情况,公布地区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电子邮件等,方便群众通过当面申请、电子邮件、邮寄等多种形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情况

2017年,东坝地区共受理申请54件。其中,当面申请7件,占总数的13%;以互联网申请1件,占总数的1.9%;以信函形式申请46件,占总数的85.1%。

   (二)答复情况

  在2017年全区受理的54件申请中,已到答复期的49件全部按期答复,其余未到答复期的按照《条例》时限规定在2018年答复: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1件,占总数的2.1%

   “同意公开答复”的17件,占总数的34.7%。

“不同意公开答复”的8件,占总数的16.3%。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6件,占总数的12.2%。

   “申请信息不存在”的17件,占总数的34.7%。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7年,在已答复的政府信息案件中,我地区没有产生收费情况。

 

四、咨询情况

 

2017年,东坝地区办事处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272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60人次,电话咨询112人次。

 

 

五、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7年,东坝地区优化依申请公开处理模式,进一步提高处理质量和效率,依法做好应对工作。本年度,针对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2件。其中,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1件,被依法纠错数1件。

针对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2件。其中,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或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1件,被依法纠错数1件。

 

六、工作落实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朝阳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朝政办发〔2017〕10号)要求,主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的落实。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了定期学习培训、难点问题上下会商等工作机制。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规范了政府信息的受理流程和受理渠道;强化了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难点工作的会商和研究,针对东坝地区信息公开的难点,咨询区法制办、政府信息公开办及地区相关科室和主管领导进行讨论研究,进而加强地区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2017年8月,召开地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从重点领域公开、网站内容建设等方面强化公开意识,提高工作水平。根据工作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一对一”辅导,加强对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

三是全面梳理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规定由各科室主管领导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内容完整准确,严格执行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程序,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进行“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通过地区政府信息公开专网予以公布,方便社会查询。优化网站建设,使政府网站更加便捷。充分利用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不断创新形式,增强宣传效果。

 

七、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7年,东坝地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重点领域公开工作力度和公开范围的广度应进一步加大,尤其是在卫生、教育、社保、交通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领域,需及时、准确回应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办理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面对信息公开案件办理难度逐步加大的态势,需深入开展疑难案件研究,对类似案件需进一步分析、整理,提升业务办理能力。

2017年,东坝地区将全力为保障公众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做好服务。一方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在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环节实现新突破。另一方面,强化依法规范办理申请公开件的工作理念,加强案例分析,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 

 

 

 

 

北京市朝阳区东坝地区办事处

2018年3月

 

 

 

 

 

 

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4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0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1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14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

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0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63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284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0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一)收到申请数

 

54

      1.当面申请数

7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1

      4.信函申请数

46

   (二)申请办结数

49

      1.按时办结数

5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49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7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8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2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17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1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1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