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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地区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3-03-29 00:00:00 10:35 来源:三间房地区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地区办事处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以及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整体思路共5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三间房地区办事处办公室,联系电话:65420015。

    一、概述
    公开透明是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重要标志。2012年,三间房地区办事处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夯实工作基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三间房地区办事处2012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全部为业务动态。
    从公开信息的内容分析,主要涉及经济发展、城市管理、环境整治、社会民生等四个方面,充分保障了地区群众对及时了解地区重大决策和行政性事务信息的需求,确保了政务公开、行政透明。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及时将地区门户网站上发布的涉及百姓需求及利益的政府信息予以公开。乡政府办公楼前设有政务公开栏,设有专人进行定期更换公开信息。同时,按时更新地区为民服务大厅电子触摸屏上公开的办事流程、法律法规等内容,发放便民服务手册,方便群众及时、准确了解办事处政务工作开展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单位2012年度收到地区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8件,同上年相比,增加4条。其中,当面申请7条,占总数的87.5%,同上年相比,增加3条;以信函形式申请1件,占总数的12.5%,同上年相比,增加1条。内容均为法规文件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8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
    “同意公开”的6件,占总数的75%;
    “信息不存在”的2件,占总数的25%。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依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10〕294号),自2010年9月1日起,朝阳区统一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工作。
    鉴于申请人均为土储拆迁腾退人员,无稳定工作,生活困难,地区办事处为维持地区稳定和谐局面,对2012年“同意公开”的6件申请在答复时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咨询情况
    2012年,三间房地区办事处共接受公民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15人次,其中电话咨询13人次,现场咨询2人次。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地区未出现因要求公开政府信息而发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总体上看,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在有序、有力、有效地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在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地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社会知晓度还不够高。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本地区将以提高主动公开范围为目标,以贯彻落实《条例》为主线,着力推进“三个聚焦”。
    一是聚焦业务宣传。坚持机关内部宣传与地区外部宣传的对接,扩大群众知晓率,提高群众参与率,促进政府机关的阳光运行、依法运行。
    二是聚焦公开内容。今年,本地区将在原有主动公开信息涉及方面的基础上,适时并在一定范围内开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主动公开工作。
    三是聚焦载体建设。继续利用地区刊物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定期增加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与制度的宣传报道。同时,继续探索有利于窗口公开开展的有效途径,真正方面群众获取所需的政府信息。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三间房地区办事处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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