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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营地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7-03-30 00:00:00 10:35 来源:常营地区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常营地区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六部分内容。(各单位依据自身的实际工作情况酌情增减)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张蕾,联系电话:65481589。
一、概述
2016年,常营地区办事处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推进主动公开工作和依申请受理工作,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常营地区制发红头文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朝常地发〔2016〕2号)。领导小组由地区办事处主任方泽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科长(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领导全地区做好《条例》施行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为各科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工作的人员,并设政府信息公开窗口,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截至2016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6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8%;法规文件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3%;业务动态类信息5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2.9 %。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常营地区办事处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政府网站开辟专栏、信息公告栏、信息查阅点、便民手册、服务指南等。同时,在便民服务上制作了主动公开便民检索目录,还采用多种方式、通过各种渠道向群众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引导群众学习、熟悉和使用《条例》。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同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咨询情况
2016年,本单位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人次。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本单位无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常营地区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其它部门的工作,与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将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加强主动公开保障体系建设。信息时代的政府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理应加强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体系建设。如能联合区信息办共同致力于推进基层行政机关的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体系建设,对提高基层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当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是工作紧紧把握公开工作的方向和重点,突出职能公开、办事公开以及执法和服务公开。
三是进一步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网络平台和宣传平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常营地区办事处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