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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营地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8-03-22 00:00:00 10:35 来源:常营地区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常营地区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杜晓梦,联系电话:65481589

 

 

 

 

 

 

 

 

一、概述

2017常营地区办事处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推进主动公开工作和依申请受理工作,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常营地区成立了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地区办事处主任方泽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科长(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领导全地区做好《条例》施行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为各科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工作的人员,并设政府信息公开窗口,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截至2017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6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法规文件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7%;业务动态类信息5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8.3%。。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常营地区办事处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政府网站开辟专栏、信息公告栏、信息查阅点、便民手册、服务指南等。同时,在便民服务上制作了主动公开便民检索目录,还采用多种方式、通过各种渠道向群众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引导群众学习、熟悉和使用《条例》。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并按要求及时回复归档。

四、咨询情况

2017年,本单位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人次。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本单位无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常营地区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其它部门的工作,与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将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加强主动公开保障体系建设。信息时代的政府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理应加强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体系建设。如能联合区信息办共同致力于推进基层行政机关的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体系建设,对提高基层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当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是工作紧紧把握公开工作的方向和重点,突出职能公开、办事公开以及执法和服务公开。

三是进一步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网络平台和宣传平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常营地区办事处

20183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59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7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52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03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7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34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14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67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3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759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73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81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7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3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1

(二)申请办结数

1

1.按时办结数

1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