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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各庄地区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9-02-15 00:00:00 10:35 来源:豆各庄地区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二条及《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结合年度工作实际,编制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18年,我地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以深化公开内容为重点,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不断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及回应力度,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满足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为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

(一)落实《朝阳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地区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结合实际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强化队伍建设,明确专门工作机构,配强专职工作人员。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程序,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清单管理。深入解读《朝阳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实际,深化内容公开,扩大公开范围。同时,抓好教育培训,重点做好贯彻落实修订后的条例、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政府网站管理等业务培训。

(二)组织机构

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学习型、效能型、服务型、廉洁型、和谐型机关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大行政决策、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主要环节的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根据工作需要,为使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地区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地区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工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为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日常工作。

(三)完善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三是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和不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作出规定,确定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

(四)渠道场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1个,设于地区办事处办公室,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1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2名,专职人数1人,兼职人员1人。

(五)教育培训

2018年度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4次,举办各类培训班2次,接受培训人员49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20181231,我地区在政府网站主动发布政府信息275。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条,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4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地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7件,其中:当面申请2件,信函申请5件。已全部按时办结答复,同意公开答复2件,涉及个人隐私不同意公开答复1,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2件,申请信息不存在2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案件0、提起行政诉讼案件1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地区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各科室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今后,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围绕中心工作,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向科室工作人员以及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提高专业化程度。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不断加强业务培训学习,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全面提升地区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运作,更好地为各种对象服务;三是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持续认真梳理与群众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服务事项,抓好办事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利用网络将办事依据、服务程序、服务时限、服务承诺、监督渠道等信息对外公开,努力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beijing.gov.cn/zfxxgk/11E000/cyq_index.shtml)下载。

附表:

豆各庄地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

豆各庄地区

20193

豆各庄地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7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0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46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2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1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30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13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0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2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312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7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8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7

1.当面申请数

2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5

(二)申请办结数

7

1.按时办结数

7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7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1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2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1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2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4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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