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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4-01-25 00:00:00 10:35 来源:豆各庄地区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13年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地区办事处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6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地区办事处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65479028/65479002。
一、概述
2013年以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区政府的要求,我地区办事处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专职工作人员;开展了系列专题学习和培训活动;制定了信息收集和督促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机制;不断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以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内容为重点,指导和督促我地区办事处结合自身职能、借鉴先进地区的做法,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认真进行了查找,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交通建设、便民服务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网站、公开栏(墙)、便民手册、公共查阅室(点)等渠道和方式,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公开申请,全部按规定进行了处理,保证了《条例》在我地区办事处顺利实施。
截至2013年底,豆各庄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据统计本单位2013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法规文件类信息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5%;业务动态类信息5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5%。
通过主动公开这些以动态类信息为主的政府信息,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从另一个窗口得到地区办事处当前正在开展的各项工作及进展情况。
在加强主动公开工作提高公开数量的同时,注重提高信息质量,对信息的规范性、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严格把关。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专栏公开信息与本单位政务外网公开信息完全同步。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地区在便民服务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布《目录》、《指南》和信息内容、增设电子触摸屏,并根据网站目录结构,做到精细化、简约化,将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到政府网站上,第一时间公布我地区最新的工作动态,方便公众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3年,我地区受理政府公开政府信息申请2件,申请内容大部分与拆迁腾退相关。其中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50%;申请内容不存在的1件,占总数的14%。
四、咨询情况
2013年,豆各庄地区办事处未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豆各庄地区办事处均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比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相关规定及考核标准,通过研究分析,我们认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还有以下诸方面需要加以改进。
一是继续加强对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公开,逐步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
二是加强课题研究,针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研讨,努力破解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三是加强与其它地区办事处的业务交流,互相取长补短,更好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豆各庄地区办事处
201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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