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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街道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9-01-28 10:35 来源:大屯街道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重点工作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两个部分组成,附图附表。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64917665,传真:64919940

 

2018年,大屯街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义务,围绕街道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

一、重点工作情况

(一)明确公开标准规范,增强公开工作实效

明确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紧密对接中央和各级战略部署要求,围绕街道2018年工作计划,确定对接市、区重点工作任务38项,进一步细化重点领域公开任务,根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努力实现清单涉及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印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大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8年》,围绕公开内容、公开程序、权利救济途径等,加强政策解读和公众参与。

(二)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打造高效便捷政府

配合做好政府网站整合集约共享工作,通过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集中管理信息数据,集中提供内容服务,实现网站资源优化融合、平台整合安全、数据互认共享、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按期关停自有网站平台,做好民意征集等相关工作的有序衔接,积极回应公众关注,服务群众办事;推进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对依申请公开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工作调度,促进工作建议向成果转化。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三)拓宽公开方式方法,坚持方便群众知情

新媒体具有传播快捷、操作便捷、灵活互动等特点,随时随地能让广大人民群众获取政务信息并反馈建议,在传播党和政府声音、开展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等方面有着积极作用。街道高度重视政务新媒体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不断创新公开方式,积极拓展公开领域,着力强化公开成效,以最容易获取的方式及时准确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各类政务信息。以政务服务大厅为媒介,设立信息查阅点,发放便民手册,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窗口。在服务大厅配备电子触摸屏,通过先进的电子设备与网络链接,发布同步更新公开信息。借助《大屯之声》社区报、《今日大屯》微信公众号,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创建、社区建设、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街道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更新网站信息1337条,开设社区报25期,公众号发布信息480篇。

二、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街道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群众信息需求研究不深,公开信息不够实用,在服务群众生活、方便群众办事上存在差距,政策解读的针对性、质量和效果有待加强;二是工作人员存在能力不足,面对信息公开新趋势,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多为兼职,一定程度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正常开展。2019年,街道将全力为保障公众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做好服务。一是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有关要求,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持续做好财政预决算、重点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继续推进公众参与。建立政务公开动态管理长效机制,推进政务开放日常态化,扩大范围、提高频次、拓展深度,向社区延伸。进一步创新解读传播形式,综合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动漫视频等生动形象的方式,增强亲和力。

附件:《大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大屯街道办事处

20193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大屯街道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4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1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

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0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337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48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0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2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2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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