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街道办事处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8-03-01 00:00:00 10:35 来源:大屯街道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5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5月1日《条例》实施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大屯街道办事处办公室,电话64917665。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单位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等。截至2008年底,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大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主要由机构职能、规划计划、行政职责和业务动态四个模块组成,二级目录参考系统原有设置,三级目录根据街道工作实际情况予以设置。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单位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2%;规划计划类信息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9%;行政职责类信息5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0.6%;业务动态类信息4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2.5%。

2008年大屯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主要有历年街道办事处工作中所包含的为民办实事内容;在业务动态中,公开了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工作动态。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按照“信息共享、就近查询、分级受理”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方便公众及时了解和查询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在街道办事处大厅、为民服务办事大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咨询、申请点,购买触摸屏2台,并制作专业查询软件;在社区服务中心图书室、社区宣传栏等场所,发布和更新有关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确定了受理机构,并公布了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本单位200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其中,当面申请1件,占总数的100%;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有0件,占总数的0%;以传真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以信函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受理的是区国土转移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个,申请人李全福要求申请公开“北京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与大屯乡慧忠寺大队征收信息与签订的出让合同”的情况,我们认真做好解放说服工作,慎重地予以答复,申请人表示理解与满意,这一特殊案例为我们今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累了经验。

(二)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1件申请中:“非本机关掌握”的1件,占总数的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正在制作过程中,该办法施行前全区各行政机关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服务。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无复议。无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如何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加强宣传和培训等方面存在不足。今后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改进: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继续加强对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公开,逐步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效率。

2、加强政府信息宣传培训。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干部和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新闻宣传,有效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和监督权。 

 

 大屯街道办事处

〇〇九年三月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