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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里屯街道办事处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2-03-01 10:35 来源:六里屯街道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六里屯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部分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六里屯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65067940
 
一、概述
2011年,我街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会议和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在街道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认真组织实施,加大公开力度,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办事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街道人事变化情况及时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名单,确定由行政办总体负责推进、协调全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具体落实。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得以进一步充实和完善。
(二)健全工作制度
按照《实施办法》,结合我街道实际,建立和完善了以下工作流程:一是继续明确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经办人为具体责任人的公开制度;二是积极落实预公开制度。凡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事前公布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再公布执行;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同时认真征求干部群众意见,保证信息公开的规范运作;四是加强督查检查,保证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通过上述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三)优化平台建设
采用多种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同时结合我街道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加大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力度。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街道201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条,占7.90%,业务动态类信息70条,占92.10%,全部信息都做到了在最短时间内予以公开。为了拓宽信息获取渠道,提高信息质量,我们进一步与各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有效确保了网上政务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同时积极推进监督评议体系建设,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了准确及时的公示,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工作开展,加强党政机关与群众的联系,方便群众、服务群众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街道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三项工作。一是积极利用政务公开网站和街道网站及时公布街道各类工作动态,在单位发生人事变动后,及时更改相关情况,尽力做到各项基础信息和基本情况的公开透明;二是继续做好街道和各个社区信息公开场所的监督和维护,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三是在街道窗口部门设置相关宣传材料发放点,信息查阅点,尽可能简化工作程序,提供高效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街道2011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同上年相比,增加0条,未产生相关费用。
四、咨询情况
2011年,本街道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人次。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针对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针对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街道在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一些部门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一些偏差,重视程度不同,实施情况还不够平衡;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强化内涵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利用多种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
(二)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街道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信息公开的目录编制等工作。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推进街道各部门在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上做到实时发布、及时更新。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意见箱、监督电话的作用,畅通各种沟通渠道。建立街道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四)进一步加强学习研究,通过调研积极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积极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其他街乡的工作交流。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六里屯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部分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六里屯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65067940
 
一、概述
2011年,我街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会议和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在街道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认真组织实施,加大公开力度,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办事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街道人事变化情况及时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名单,确定由行政办总体负责推进、协调全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具体落实。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得以进一步充实和完善。
(二)健全工作制度
按照《实施办法》,结合我街道实际,建立和完善了以下工作流程:一是继续明确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经办人为具体责任人的公开制度;二是积极落实预公开制度。凡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事前公布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再公布执行;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同时认真征求干部群众意见,保证信息公开的规范运作;四是加强督查检查,保证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通过上述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三)优化平台建设
采用多种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同时结合我街道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加大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力度。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街道201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条,占7.90%,业务动态类信息70条,占92.10%,全部信息都做到了在最短时间内予以公开。为了拓宽信息获取渠道,提高信息质量,我们进一步与各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有效确保了网上政务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同时积极推进监督评议体系建设,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了准确及时的公示,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工作开展,加强党政机关与群众的联系,方便群众、服务群众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街道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三项工作。一是积极利用政务公开网站和街道网站及时公布街道各类工作动态,在单位发生人事变动后,及时更改相关情况,尽力做到各项基础信息和基本情况的公开透明;二是继续做好街道和各个社区信息公开场所的监督和维护,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三是在街道窗口部门设置相关宣传材料发放点,信息查阅点,尽可能简化工作程序,提供高效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街道2011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同上年相比,增加0条,未产生相关费用。
四、咨询情况
2011年,本街道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人次。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针对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针对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街道在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一些部门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一些偏差,重视程度不同,实施情况还不够平衡;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强化内涵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利用多种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
(二)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街道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信息公开的目录编制等工作。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推进街道各部门在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上做到实时发布、及时更新。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意见箱、监督电话的作用,畅通各种沟通渠道。建立街道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四)进一步加强学习研究,通过调研积极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积极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其他街乡的工作交流。
 
 
                                     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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