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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香河园街道办事处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9-02-13 10:35 来源:香河园街道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香河园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beijing.gov.cn/zfxxgk/11E000/cyq_index.shtml)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朝阳区香河园街道行政办公室,联系电话:64677044。传真号:64687548 

一、概述

2018年,我街道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细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我单位完善工作机制和各项制度,拓展了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稳步有序地推进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日常更新、汇总上报、移交送达等各项工作,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顶层设计,统筹部署各项工作

街道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各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队、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领导、总体安排、指导监督、协调推进,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办理、发布、上报、汇总等各项工作,定期听取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开展专题案例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行政办主任担任,并明确责任人,具体负责香河园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宜。

(二)落实保密审核工作

进一步完善了《北京市朝阳区政府香河园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每月报送政务公开信息时认真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单》,防止在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发生泄密行为,确保“保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街道实行信息公开情况“每月一统计”,并在下月初的3个工作日内通过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报送系统填报统计情况。

(三)完善制度规定,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街道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香河园街道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制定了相关的信息发布流程及工作方案,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加强了机关科室之间的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配置、丰富载体,最大限度地畅通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通过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等方式,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

(四)强化教育培训,提高人员业务素质

街道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推动街道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使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和常规化。

截至2018年底,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201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条,均为街道工作动态。二是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按月公开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相关信息,按季度公开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开展情况,公开年度享受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情况。三是就业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情况。四是公开了年度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等情况。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取了如下方式:

1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发布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行政职责、业务动态等方面政府信息;

2、通过区档案馆文件查询中心、区图书馆综合服务窗口、区投资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向公众提供纸质文件信息;

3、通过社区公告栏、电子屏幕、便民手册、服务指南、微信公众号等多途径及时发布街道工作动态;

4、通过街道下设信息申请受理点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三)公开措施

1、不断充实内容。由办公室牵头,机关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在开展工作的同时提炼制作政府信息,不断丰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数质量。

2、严格公开范围。对形成的信息认真区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种情况,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审核把关。

3、严格公开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信息公开有着严格的程序,同时,区政府信息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信息移送等都有着严格规定,对此,街道在工作实际中认真学习领会,并切实遵照执行。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街道201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经按期答复。1条申请是通过互联网提交,属于业务动态类信息。

四、咨询情况

街道2018年度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咨询。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街道2018年度未收到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有些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高、信息公开业务能力不强;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宣传手段单一,公众知晓率和参与率不高,依申请公开信息量较少等。

为此,我街道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业务科室的衔接与沟通,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并通过学习《信息公开法基础理论》和《信息公开的世界经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整合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等公开渠道资源,打造多元化的信息发布平台。拓宽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获取渠道,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率。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香河园街道办事处

 

                        20193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2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1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
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
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
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
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611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09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1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1

     1.按时办结数

1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
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