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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潘家园街道办事处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9-01-17 00:00:00 10:35 来源:潘家园街道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潘家园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五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beijing.gov.cn/zfxxgk/11E000/cyq_index.shtml)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潘家园街道行政办,联系电话:87381998 

一、工作概述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及信息公开办的领导下,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朝阳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朝阳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的各项规定,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执政能力和政府公信力为重点,促进公开透明的行政管理制度的建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截止2018年底,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咨询、申请及答复等各项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街道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由办事处主任担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确定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领导,街道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科室全面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设置1名专职人员和1名兼职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事项,分工具体、职责清晰,工作落实到位。

(二)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街道进一步完善了《潘家园街道公文公开属性源头管理制度》、《潘家园街道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潘家园街道政务公开组织协调机制》等相应的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了信息报送、审核和发布的机制流程,不断促进街道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

(三)加强研究培训,畅通公开渠道

街道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为了保证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全年围绕信息公开方面的工作召开了两次专题讨论会,组织了二次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会,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

街道主要通过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结合微信公众号、《潘家园报》、信息查阅点、电子屏、社区宣传栏、公告栏等多种渠道及时向群众公开,并保障渠道的畅通。同时,街道不断推进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保、计生、就业和住房保障等工作部门整合到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公,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街道2018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圆满完成指标任务。其中公开规范性公文类信息12条;公开重点领域类信息55条,主要包括本单位预决算、食品安全检查、住房保障和对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主体的监管信息、为民办事服务类信息等;公开其他职责类、廉政建设类信息14条;工作动态类信息75条。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个人隐私的信息外,都如实及时公开。及时发布和更新机构职能、领导调整、年度重点工作和任务、为民办实事服务事项、行政执法、民生改善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及时而引发的矛盾问题。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街道对外发布了依申请公开的方式渠道,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件,其中收到电子邮件申请2件,邮寄信件申请1件。街道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和时限对申请人进行了答复,其中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申请1件,同意公开的申请1件,同意部分公开的申请1件,此件申请中告知了申请人不同意公开的部分因涉及个人隐私需要征求第三方意见,待得到第三方同意后才能公开。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投诉举报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事件发生。

五、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群众参与度不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广大社会公众行使自己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意识不高。二是信息公开载体与受众的互动性还有待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和保密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将信息公开和日常办公紧密结合。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加大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继续充实公开内容。

3、结合惠民、便民、利民的理念,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推进网上办事、政民互动等平台的建设,加大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和舆情回复,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推进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潘家园街道办事处

20193

 

 

附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潘家园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5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2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55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1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1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13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14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17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5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44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9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5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2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3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2

     4.信函申请数

1

  (二)申请办结数

3

     1.按时办结数

2

     2.延期办结数

1

  (三)申请答复数

3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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