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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10-03-30 10:35 来源:和平街街道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一、概述
2009年和平街街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清理工作办法(试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的工作要求,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召开街道办事处行政相关科室专项工作会,统一认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截至2009年底,和平街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和平街街道200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2.78%;法规文件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00%;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00%;行政职责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50%;业务动态类信息11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4.96%。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30条
全文电子化率 100%
全文电子化信息总数 30条
主动公开机构职能类信息数 1条
主动公开机构职能类信息百分比 3..3%
主动公开业务动态类信息数 29条
主动公开业务动态类信息百分比 96.67%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和平街街道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栏、信息查阅点、电子屏幕等项工作。其中最常用的形式是政府信息公开大厅和最受欢迎的形式是电子屏幕。在便民服务上做了网站上宣传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和平街街道2009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条。其中,当面申请0件,占总数的0.00%,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条;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有0件,占总数的0.00%,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条;以传真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00%,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条;以信函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00%,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条。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0.00%是机构职能类信息,0.00%是法规文件类信息,0.00%是规划计划类信息,0.00%是行政职责类信息,0.00%是业务动态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0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
“同意公开”的0件,占总数的0.00%;
“同意部分公开”的0件,占总数0.00%;
“不予公开”的0件,占总数0.00%;
“信息不存在”的0件,占总数的0.00%;
“非本机关掌握”的0件,占总数的0.00%;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0件,占总数的0.00%;
“非政府信息”的0件,占总数的0.00%;
“涉及第三方”的0件,占总数的0.00%;
“已移送档案馆”的0件,占总数的0.00%;
其他答复的0件,占总数的0.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正在制作过程中,该办法施行前全区各行政机关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服务。
四、咨询情况
2009年,和平街街道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00%;电话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00%;网上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00%。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针对和平街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其主要事由是0。受理0件,办结0件,受理率和办结率分别为0.00%和0.00%。在办结的0件复议申请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0件。
针对和平街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其主要事由是0。受理0件,办结0件,受理率和办结率分别为0.00%和0.00%。办结的0件行政诉讼案件的处理结果分别是0。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新的工作,需要不断的探索与实践。街道在全力推进工作开展的同时也存在不足:
(一)公开的信息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街道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相比较而言,较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适合社区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同时,向区档案馆送交政府公开信息的工作也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培训。由于政府信息公开是相对较新的一项工作,各级工作人员相对工作经验还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继续加强相关的培训,进一步规范操作,突出成效。
(二)加强好的经验做法的沟通交流。希望采取一些灵活、便捷的方式,把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得好的单位的经验做法交流给其他单位,特别是在工作制度建设、特殊案例处理方面加强沟通交流。
三、改进措施
我街道2010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在区政府办、区信息办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监督为原则,进一步加强重视、加大投入、规范程序、讲求实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
一是继续贯彻实施《条例》,特别是对照《条例》要求,对我街道的政府信息工作做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
二是继续加强部门信息公开的配套保障建设,完善网页上需要公开的部门信息、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更新栏目内容,合理布局网站页面,做到图文并茂,保证页面质量。
四是继续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责任,规范工作程序,突出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