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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12-01-11 10:35 来源:垡头街道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11年北京市朝阳区垡头街道办事处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垡头街道办事处(单位)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11日起,至2011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垡头街道办事处行政办公室,联系电话:67383368

 

 

 

 

 

 

 

 

一、概述

2011年,我街道在2010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前发展。2011年初,我们召开了全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修订和完善了《垡头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方案》和《垡头街道办事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方案》,以“一会两案”为里程碑,垡头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新的台阶。同时,依托全区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继续优化调整街道外网网站,在街道为民服务大厅依申请政府信息服务窗口设专人负责接待,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推进阳光政府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不懈的努力。

截至2011年底,垡头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垡头街道办事处201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业务动态类信息21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0%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垡头街道办事处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外网网站、为民服务大厅政府信息公开窗口、电子屏幕、服务指南、公告、通告等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我街道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公布了联系方式。

截止至今,我街道未接到一起依申请公开。

四、咨询情况

2011年,我街道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41人次。其中,现场咨询5人次,占总数的12.19%;电话咨询33人次,占总数的87.8%;网上咨询0人次。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针对垡头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针对垡头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加强培训,提高公开水平。继续加强对《条例》、《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借鉴其他政府部门的良好经验,提高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严格遵守《条例》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都应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实现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充实公开内容。

3、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继续发挥街道网站的主渠道作用;积极拓展网上办事功能,继续做好政府与人民群众网络交流、热线电话等工作。

4、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努力构建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管理体系,进行月度督办、季度检查、半年考评小结、年终考核总结。

 

 

垡头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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