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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北京市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3-03-28 10:35 来源:循环经济产业园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共5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11日起,至2012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办公室,联系电话:65417429

 

 

 

 

 

 

 

 

一、概述

截至2012年底,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本年度未出现涉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咨询、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2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法规文件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行政职责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业务动态类信息2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0%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政府网站、电子屏幕、宣传手册、报纸等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2012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同上年相比,减少0条。其中,当面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减少0条;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有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条;以传真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条;以信函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条。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0%是机构职能类信息,0%是法规文件类信息,0%是规划计划类信息,0%是行政职责类信息,0%是业务动态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0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

“同意公开”的0件,占总数的0%;

“同意部分公开”的0件,占总数0%;

“不予公开”的0件,占总数0%;

“信息不存在”的0件,占总数的0%;

“非本机关掌握”的0件,占总数的0%;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0件,占总数的0%;

“非政府信息”的0件,占总数的0%;

“涉及第三方”的0件,占总数的0%;

“已移送档案馆”的0件,占总数的0%;

其他答复的0件,占总数的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依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10294号),自201091日起,朝阳区统一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工作。

201211日至20121231日,在已答复的申请件中,同意公开的0件,同意部分公开的0件,共收取费用0元。其中:检索费0,复印费0元,邮寄费0元。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1828号)中关于可以减免费用的规定,免收费用的申请0件,免收费用0元。

四、咨询情况

2012年,本单位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电话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网上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0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中心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信息公开载体、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今后将从以下三方面加以改进:

1.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2013年,在不断丰富动态类信息公开内容基础上,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工程类信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

2.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载体。通过启动中心网站、电子显示屏、居民联席会等形式及载体,丰富信息公开途径。

3.加强内部政府信息宣传培训。加强对单位内部各科室、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主动通过新闻宣传,有效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理解垃圾处理工作。

 

 

 

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

二○一三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