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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北京商务中心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09-03-30 00:00:00 10:35 来源:商务中心区管委会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商务中心区管委会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5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51日《条例》实施之日起,至2008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商务中心区管理委员会,电话58780090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51日起,我单位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08年底,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目前,主动公开信息68条,受理依申请60件,依申请工作机制逐步规范,基本适应了工作需要。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条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我单位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借助区政府设置的平台,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综合服务窗口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

(一)公开情况

本单位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5%;法规文件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5%;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5%;业务动态类信息4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2%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单位在CBD门户网站上链接了政府公开信息专栏。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我单位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我单位确定了受理机构,并公布了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本单位200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0件,均为当面申请。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8%是法规文件类信息,28%是规划计划类信息,64%是业务动态类信息。从申请的对象看,主要是本地公民,占全部申请的100%。截至目前,还未收到以组织名义提交的政府信息申请。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47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

“同意公开”的13件,占总数27.6%,主要涉及规划、请示等本单位政府公文类;

“不予公开”3件,占总数6.4%,主要涉及工作人员个人隐私、第三方商业秘密等;

“非本机关信息”26件,占55.3%

“信息不存在”3件,占6.4%

“需要补正”2件,占4.3%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正在制作过程中,该办法施行前我单位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服务。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08年,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09年,按照区信息办统一布置,继续深化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对本单位全体人员进行一次或多次政府信息公开、公文写作等方面培训,提高大家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规范政府行为,促进工作。

 

北京商务中心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