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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北京商务中心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2-03-30 00:00:00 10:35 来源:商务中心区管委会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商务中心区管理委员会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11日起,至20111231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商务中心区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58780000

 

一、概述

2011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管委会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信息65条,受理依申请8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依申请工作机制逐步规范,基本适应了工作需要。

截至2011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CBD管委会201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条,撤销维护信息2条。65条中,机构职能类信息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77%;业务动态类信息5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9.23%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单位一是借助区政府设置的平台,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综合服务窗口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二是在CBD门户网站上链接了政府公开信息专栏;三是定期召开媒体见面会,及时向公众通报CBD建设发展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我单位2011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同上年相比,增加7条。均为当面申请,申请的信息内容为涉及自身利益的有关拆迁方面文件等。

(二)答复情况

居民申请的8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 “同意公开”的7件,占总数的87.5%;“非本机关掌握”的1件,占总数的12.5%。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依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10294号),自201091,朝阳区统一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工作。

2011年,在已答复的申请件中,同意公开的7件,共收取费用21.4元。其中:检索费20元,复印费1.4元。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1828号)中关于可以减免费用的规定,免收费用的申请3件,免收费用15.8元,免收费用的理由是申请者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四、咨询情况

2011年,我单位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2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2人次,占总数的60%;电话咨询8人次,占总数的40%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我单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按照区信息公开办统一布置,继续深化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对依申请公开流程进一步规范;继续加强培训,提高大家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规范政府行为,促进工作。

 

 

北京商务中心区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