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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北京市朝阳区电子城管委会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11-03-30 00:00:00 10:35 来源:朝阳园管委会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及2010年度北京市朝阳区电子城管委会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5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11日起,至2010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电子城管委会办公室,电话:64315300 64311811

 

 

 

 

一、概述

2010年,电子城管委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和便于群众监督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按照规范、完善、创新、提高的原则,对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开展了自查自评,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健全工作机制

(一)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了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体制,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了提高信息公开的正确性和时效性,在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明确了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各科室配合的工作模式,形成了具体相关业务由主管领导亲自把关、部门领导具体负责、专门科室承办落实的工作机制。为确保高质量地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加强学习,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条例》,提供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二)完善工作流程,健全公开制度

为使此项工作实现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将已有的各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完善,改进了公文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工作制度等,并制定了政务公开制度。确定了以积极宣传、主动公开为主导,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制度建设为根本的工作重点,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讨公开条例规定及区里相关要求,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严格规定了主动公开内容,制定公开内容审议流程,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严谨性。通过各种相关制度的完善,规范了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工作细节,完善了工作流程。

二、建立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完善保密制度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通过电子城门户网站、手机报、简报等形式发布。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电子城管委会保密工作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坚持“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和依法审查原则,严格执行信息提供部门自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专门审查、主管领导审核批准的工作程序。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对拟公开发布的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拟发布的信息是否可以公开。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保密审查意识,全体干部职工签定了《保密承诺书》。

 三、以服务园区企业为出发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一)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完善园区宣传体系

畅通公开渠道,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基础性工作。管委会一直遵循积极宣传,主动公开的办事原则,依托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平台将主动公开与舆论宣传工作相结合,利用电子城网站、《聚焦电子城》手机报、朝阳报等媒体等对信息进行及时公开,主动宣传、公开各项工作信息、园区动态及相关服务政策,保证了管委会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积极主动,减少了依申请情况的发生。

(二)加强对内统筹,强化服务体系建设

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在门户网站的显著位置设立信息公开专栏,全年主动公开组织结构、职能设置、投诉处理、园区要闻、政策公开等六大项信息,为方便园区企业,接受公众监督,完善电子城管委会各项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化同完善电子城管委会内部运营管理体系,强化服务体系相结合。在构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了服务意识,结合《电子城科技园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制定实施,为园区企业搭建了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在内的全方位,多角度的综合服务平台,推进了电子城服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截至2010年底,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0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4%;行政职责类信息1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3%;业务动态类信息22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5.3%

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信息共192条,其中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相关的信息占40%左右。由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的重新出台,对园区企业产生了极大影响。管委会从园区企业利益出发,积极为企业提供免费服务,在管委会网站及时公布相关政策信息、工作动向、培训信息以及咨询流程。及时把认定工作的最新进展传达给企业,督促园区企业按时作好认定申报准备。

通过此类信息的主动公开及服务工作的积极开展,为园区企业开展高新认定、各类项目申报进行全方位指导把关,有针对性地组织宣讲培训和推介活动17场,受益企业757;设立高新认定辅导大厅,开展一对一认定辅导,对园区企业高新认定工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大量工作。通过加强网上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日常服务工作相结合,设立实体咨询服务大厅等形式,来完善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为企业、个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一是加强网上信息公开工作

通过网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是最常用最有效的手段之一。管委会全力把握这一手段,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在门户网站的显著位置设立信息公开专栏,全年主动公开组织结构、职能设置、投诉处理、园区要闻、政策公开等六大项信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升信息上报时效,为方便园区企业,接受公众监督,完善电子城管委会各项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二是同日常服务工作相结合

结合管委会“强化服务体系、建立服务平台”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引入日常服务咨询中,针对目前企业关注度较高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支持工作,专门设立了认定辅导服务大厅,为企业提供咨询辅导,以面对面的形式服务园区企业。创办《聚焦电子城》手机报,打造园区形象宣传片,编制《综合服务指南》、《百家企业名册》。同时,依托电子城在投资服务大厅设立的咨询窗口,宣传优惠政策,提供优质服务,提供咨询服务1300余人次,提供政策支持1000余家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0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0年,未出现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和申诉案。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个全面系统工程,涉及到工作的各个方面,是一项需各科室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的工作,虽然我委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要更深入,加深理解,深入贯彻执行;

二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做到全面、及时、准确;

三是对公开的信息要加强审核把关,做到既公开透明、又依法依规,同时做好保密工作。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管委会将对照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积极整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进一步健全制度。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期性和全新性,我们要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管体系。通过建立健全信息的受理、登记、审核、查寻、办理、备案等规章制度,从而达到监管、实施同步。建立责任制,各科室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地配合开展此项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提高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加强与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沟通和联系,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帮助指导下,使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提高和规范。进一步建立系统的学习机制,继续开展相关学习培训活动,通过加强法规条例学习,思想意识教育,典型案例分析,熟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流程等方面的学习、培训,提升业务人员素质,提高工作能力。

三是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制度建设。严把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和保密关,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四是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努力做到信息公开形式多样化、公开内容具体化、公开时间及时化。加强相关知识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创新公开方法,拓宽公开渠道,促进公众监督。充分运用管委会丰富的宣传平台资源,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质量。

电子城管委会

一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