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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7-03-01 10:35 来源:八里庄街道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16年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咨询情况,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联系电话:53203516。

一、概述
    2016年,八里庄街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统一领导下,按时完成全年各项指标及任务。
    截至2016年底,八里庄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我街道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7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04 %;业务动态类信息14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8%。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街道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专栏公开日常工作动态,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业务动态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便民服务上我街道在全程代办综合服务窗口的基础上派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咨询,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接待、受理。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街道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我街道确定了受理机构,并公布了联系方式,截止2016年底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三条。
四、咨询情况
    2016年,八里庄街道未接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的电话咨询、电子邮件咨询、信函咨询等。
五、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16年无复议和行政诉讼类案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上有了进一步提高,完善了信息公开内容,对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公开,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信息分类,规范表达,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在拓展信息公开的形式上充分利用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网站,查阅场所,信息专刊等作用。
    目前,虽然我街道从未接到依申请案件,但是接待和受理准备工作从未停息,为进一步让辖区居民了解和知晓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2016年我街道将采取以下措施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
    加强法规学习及宣传培训。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干部和业务人员的法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新闻宣传,有效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和监督权。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八里庄街道办事处
                          二0一七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