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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3-03-04 10:35 来源:八里庄街道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12年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张茂平,联系电话:65001062。
 
一、概述
    2012年,八里庄街道办事处按照《条例》要求和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统一领导下,按时完成全年各项指标及任务。截至2012年底,我八里庄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2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38%;业务动态类信息2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0.63%。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八里庄街道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依托自己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专栏中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业务动态等栏目,方便公众及时查询和了解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工作动态。在不断利用街道报纸、社区社服周刊、计生工作动态、流管工作动态等形式,向辖区居民和社会单位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内容的同时。我街道在全程代办综合服务窗口的基础上另派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咨询,方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接待、受理。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我街道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我街道确定了受理机构,并公布了联系方式。2012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依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10〕294号),自2010年9月1日起,朝阳区统一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工作。截止2012年底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四、咨询情况

    2012年,八里庄街道接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的电话咨询、电子邮件咨询、信函咨询等共计四千余人次,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12年无复议和行政诉讼类案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均有了较大提高,并且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对公众关心的,公众想要了解的,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进行公开,并继续梳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信息分类,规范表达,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在信息公开的形式上,充分的利用了政府信息工作平台、查阅场所、机关网站等宣传作用。
    目前,我街道截止2012年底,没有接收依申请案件,情况好于去年,但是仍然要继续开展接待和受理准备工作。为2013年我街道将采取以下措施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今后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
    1、进一步健全公开程序。认真贯彻执行市、区的统一部署,坚定不移的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的信息报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对外公开,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信息的备案工作,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组织领导体系健全,责任明确,在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畅通的同时,严防信息泄密事件的发生。
    2、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查阅场所工作,利用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和其它一切机会,做好宣传和为民服务工作,提高政府形象。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公开,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信息分类,规范表达,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3、加强法规学习及宣传培训。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干部和业务人员的法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新闻宣传,有效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和监督权。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八里庄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