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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0-03-01 10:35 来源:八里庄街道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09年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咨询情况,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赵世超 ,联系电话:65001062 。

一、概述
    2009年,八里庄街道按照《条例》要求和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统一领导下, 截止2009年底,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建设,信息的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八里庄街道200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机构类信息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8.76 %;业务动态类信息2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1.24%。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街道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增设自己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栏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下分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行政职责、业务动态,方便公众查阅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便民服务上我街道在全程代办的基础上设置了综合服务窗口,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咨询,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接待、受理。2009年街道利用街道报纸、社区社服周刊、计生工作动态、流管工作动态等形式,向辖区居民和社会单位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街道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我街道确定了受理机构,并公布了联系方式,截止2009年底无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咨询情况
    2009年,八里庄街道未接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的电话咨询、电子邮件咨询、信函咨询等。
五、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09年无复议和行政诉讼类案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信息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方面存在问题和不足,今后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改进:
    1.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公开,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信息分类,规范表达,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2.拓展信息公开形式。继续加强和拓展街道政府信息综合服务窗口功能,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作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功能模块的建设,及时更新公布为民办事政策和程序。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八里庄街道办事处 
                      二0一0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