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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北京市朝阳区建外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08-03-12 10:35 来源:建外街道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08年北京市朝阳区建外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08年北京市朝阳区建外街道办事处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根据2008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5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51日《条例》实施之日起,至2008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朝阳区建外街道办事处行政办公室,联系电话:58789620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从200851日起我单位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单位行政一把手作为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人的原则,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抓落实,街道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各行政业务科室科长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行政办公室为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处专门的政府信息申请受理点。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条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以及《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单位自身实际,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的方式主动公开。

(一)公开情况

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0条,全文电子化信息总数38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80.6%。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4%;法规文件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43%;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64%;行政职责类信息5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2.34%;业务动态类信息39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3.19%

(二)公开形式

政府网站。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本单位政府网站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我单位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本单位及时确定了受理机构,并公布了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本单位200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方式中,当面申请1件,占总数的100%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1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非本机关掌握1件,占总数的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正在制作过程中,该办法施行前本单位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服务。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2008年,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如何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加强宣传和培训等方面存在不足。今后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改进:

1、进一步加强培训力度,提高工作技能。继续加强机关干部对《条例》《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有针对性地举办培训班和研讨活动,学习借鉴其他政府部门的好做法,以此提高公务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公开内容、范围、程序和时限等方面知识的全面了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同时,通过新闻宣传,有效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和监督权。

2、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充实公开内容。严格按照《条例》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都应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效率。

3、积极开拓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继续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作用;逐步加强乡、街道、社区等基层领域的公开渠道建设;积极拓展网上办事功能,继续做好政府与人民群众网上在线交流、热线电话等工作,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4、完善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努力构建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管理体系,进行月度督办、季度检查、半年考评小结、年终考核总结。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街道办事处

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