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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朝外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15-02-12 00:00:00 10:35 来源:朝外街道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14年北京市朝阳区朝外街道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朝外街道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王屾屾,联系电话:85616500

 

 

 

 

 

 

 

 

一、概述

2014年,朝外街道不断结合形势任务要求和街道工作实际,从抓规范管理入手,着力夯实政府信息工作的基础,使政府信息工作落到实处。

首先,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了定期学习培训、难点问题上下会商等工作机制。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改进工作作风,建立AB角,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的受理流程和受理渠道;2014年,全年组织2次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活动,提高了科室人员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增强了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其次,进一步完善了重点问题的会商机制。强化了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难点工作的会商和研究,针对朝外街道依申请公开的难点,邀请区法制办、政府信息公开办、区房管局等委办局及街道相关科室和主管领导进行讨论研究,全年,针对1件依申请公开信息案例进行了2次会商,街道依法行政能力得到加强。

最后,我街道对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明确规定由各部室、队、所主管领导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内容完整、界定准确,严格执行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程序,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进行“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综合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通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专网、触摸屏予以公布,方便社会查询。

今年,街道在原有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培训会,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和程序。

截至2014年底,朝外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朝外街道2014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92%;法规文件类信息7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36%;规划计划类信息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9%;行政职责类信息2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00%;业务动态类信息61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3.63%。我街道本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尺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该公开的坚决公开。同时严格做好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在公开的基础上,确保不泄密、不侵权。根据工作实际,明确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应予以公开的信息,反映本街道机构设置、人员、职责、办事程序、联系方式等信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作为主动公开信息,而对其他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如行政处罚等本着慎重、稳妥的原则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从而使各部室对信息公开有了清晰的概念与认识。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街道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在朝外街道政务公开网站上公开各类信息,方便群众实现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查看、回复等在线互动。办事处一层大厅设置了触摸屏,全天候滚动播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内容,方便前来办事的居民知晓、了解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和申请方式、流程等。同时,在一层大厅放置政府公报、便民手册、服务指南、公告等资料,以此种方式扩大知晓面,方便居民取阅。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截至目前,我街道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比上年增加4条。其中,当面申请件5件,占总数的100%,同上年相比,增加了4条;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0条;以传真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0条;以信函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通上年相比,增加0条。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0%是机构职能类信息,0%是法规文件类信息,0%是规划计划类信息,0%是行政职责类信息,100%是业务动态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1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

同意公开0件,占总数的0%

同意部分公开0件,占总数0%

不予公开0件,占总数0%

信息不存在0件,占总数的0%;

非本机关掌握0件,占总数的0%;

申请内容不明确0件,占总数的0%;

非政府信息0件,占总数的0%;

涉及第三方0件,占总数的0%;

已移送档案馆0件,占总数的0%;

其他答复的1件,占总数的100%。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依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10294号),自201091日起,朝阳区统一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工作。

我街道按照市、区相关要求及时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并根据《北京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要求,亮证收费。201411日至20141231日,因我街道已经公开过居民申请信息,故收取费用0元。

四、咨询情况

2014年,本街道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电话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网上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针对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针对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1件,目前正在审理过程中。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通过这一年的工作,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应做的工作,但与其他先进单位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与不足,还面临着一些在今后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2014年,我们将依靠区政府的指导与帮助,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不断增强街道各层面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同时,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把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促进和谐作为着力点,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推进阳光政府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不懈的努力。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朝外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