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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平房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0-01-26 00:00:00 10:35 来源:平房地区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5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11日日起,至20091231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朝阳区平房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85574897。

一、概述

 

2009年,平房地区办事处办公室在地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强化专人负责,深入推进落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做好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截止2009年底,平房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展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平房地区200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26%;法规文件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89%;行政职责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26%;业务动态类信息3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1.58%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本地区政府通过北京市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了所有主动公开信息。

2、综合服务窗口。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查询主动公开的各级各类政府信息,本地区在社保综合服务大厅增加了政府信息公开综合服务职能,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纸质目录查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接待、受理。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全地区申请总数为0件。

(二)答复情况

全地区答复情况为0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全地区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请求,无收费情况。

 

四、咨询情况

 

2009年,本地区没有接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五、复议和诉讼情况

 

2009年,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发生。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9年的实践情况看,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时效,加强宣传引导: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继续加强对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公开,深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意识,逐步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准备。

2、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进一步按照《条例》规定,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在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日内予以公开,增强主动公开的时效性。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引导。以地区社保大厅等政府信息公开宣阅场所和《百姓平房周报》为载体,加强宣传引导,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面,提高社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情度和关注度。

 

 

                                   平房地区办事处

年一月二十六日